职业守则一、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年满16周岁,高空外墙清洗,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;
(二)受过初中或同等*教育;
(三)有合法的证件;
(四)身体健康,广州外墙清洗,持有县级(含)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。
二、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经营者提供本人身份、*、健康等资格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。
三、家政服务人员要逐步做到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。按照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水平,外墙清洗,应划分出初、中、高不同等级,外墙清洗服务,取得差别的劳动服务报酬。
四、家政服务人员有权要求经营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了解合同内容,享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。经营者和消费者变更家政服务内容应征得家政服务人员的同意。
职业名称:家政服务师
职业定义: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、老人、病人,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。
从事的工作:操持家务、护理老人、护理孕妇、产后新生儿、保育婴幼儿、护理病人等家务家政服务工作。
职业等级:家政服务师资格认证分为三个层次:初级家政服务师(职业等级3级)、中级家政服务师(职业等级2级)和高级家政服务师(职业等级1级)